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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瘦被指“套路营销”!


如何更健康安全减肥,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。

近日,消费日报记者接到多位消费者投诉称,其遇到了体重管理服务品牌“绿瘦”的连环营销套路。

投诉者表示,绿瘦客服起初以虚假承诺诱导下单,后在服务期间,对减重效果不佳则以各种“严重后果”和“科学建议”为由,再次诱导消费者购买价格超万元的套餐,导致消费者不仅损失了上万元财产,更对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影响。

宣称“30天瘦15斤”


2023年3月6日,云南消费者王女士向记者表示,自己通过微信添加了一名绿瘦健康管理人员,起初被劝说花费468元购买了 “30天瘦15斤”的产品。“这位健康管理人员给我推荐了一个绿瘦顾问,并告知我之前购买的是‘启动产品’,进入减重期需要花费2900元重新购买分解脂肪的产品。”王女士表示,自己再次下单后又被劝说“分解脂肪后还需要购买代谢脂肪产品”。“当我察觉问题并拒绝继续付款后,顾问吓唬我说,有一名女士中途停用产品,导致乳房被切除。如果脂肪分解完不代谢掉,就会流到内脏、血管里,造成堵塞和严重后果。”该消费者表示,最终自己的体重不仅未降低,反而出现了腹泻腹痛、小便异常等问题。


记者看到,与王女士有相同遭遇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。一位来自四川的投诉者在黑猫投诉平台称,自己起初在抖音购买了价格不到50元的减肥鞋垫,绿瘦销售人员随后以“减糖原”“分解脂肪”“代谢脂肪”等阶段,诱导该消费者先后购买650元、2300元及9600元产品。

消费者质疑“套路营销”


记者在绿瘦官方平台“绿瘦健康”的宣传内容中看到,其宣称在业内首创并发布“五力合一”的科学服务模式,通过体重管理规划师、营养顾问、运动顾问、心理咨询顾问、服务管家等专业角色,多维度提供服务,帮助客户建立健康生活方式,真正实现长效、科学的体重管理与健康服务。


3月8日,自称遭遇“连环营销套路”的河北廊坊消费者李女士向记者表示,自己57岁的母亲通过淘宝购买了一款具有减肥功能,售价为89元两双的磁石按摩鞋垫后,被绿瘦顾问以产品使用指导为名联系,并于2022年11月、12月先后下单100元、3800元和19800元购买了套餐进行减重。


“他们先告诉你100元可以减肥,然后在让你买3800元的产品,然后以身体指标不合格为名再次诱导购买升级套餐,其实所谓的产品就是一些益生菌饮料。”记者通过该投诉者提供的产品清单看到,总价为19800元的升级套餐中,除了4盒绿瘦D28蛋白棒、5盒绿瘦乌梅青梅混合果汁饮料、4盒绿瘦高纤果树燕麦奶昔固体饮料等普通食品外,其他均为制定膳食、日常关怀、心理疏导等“服务项目”。


“他们还让我母亲三天不吃饭只吃这些产品。而且顾问会每天打电话‘问候’,但实际上就是通过告诉你为什么瘦不下来,再让你下单买其他产品。”该投诉者表示,更气愤的是,当自己联系绿瘦顾问想要退款,还被对方形容“不支持母亲减肥”“不是亲女儿”“没孝心”,“可笑的是,客服还多次强调,他们‘卖的不是产品而是服务’。这种服务真的科学合理吗?!”

绿瘦被指“套路营销”!

“老品牌”绿瘦成投诉热点


记者注意到,作为减肥领域的“老品牌”,绿瘦对于多数消费者而言并不陌生。从最早的明星代言,到其后因产品中检测含违禁成分被罚陷入舆论漩涡,绿瘦始终伴随着巨大的流量和争议。资料显示,早在2011年5月,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,“绿瘦”一款产品不仅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,而且在产品中查出“西布曲明”、“酚酞”等非法添加成分。此后,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,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查禁包括“绿瘦”在内的七种保健食品。不仅如此,绿瘦在2013年还被央视曝光涉嫌冒充保健品、注册地造假等问题。


3月13日,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看到,围绕“绿瘦”的投诉高达900余条,其中大量内容涉及产品副作用、消费欺诈虚假宣传及连续哄骗、诱导消费。在3月新增的十余条投诉中,涉及连环“套路”诱导下单的投诉内容过半。


记者登录淘宝、京东平台绿瘦官方旗舰店看到,该品牌目前在售的产品除了少量保健品外,消费者上述提到套餐中的蛋白棒、果汁饮料、奶昔固体饮料等均为普通食品,并不具备减肥的保健功能。


3月13日,记者联系了绿瘦集团客服部门,希望就消费者投诉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。3月14日,绿瘦相关人员回复称,其产品及平台运营均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下合法运营,且对于工作人员有相应的监管机制,其他的无法提供更多具体信息。但该人员强调,关于记者提及的相关投诉情况已完成退费。


绿瘦相关人员还表示,目前只要有消费者投诉,其承诺24小时为消费者解决问题,处理投诉,为消费者提供更贴心专业的服务。

律师:如属实则构成虚假宣传


就以上问题,记者采访了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杨兰芳律师。杨律师表示,如果客服人员先承诺减重效果,又以各种理由解释产品减重效果不佳,并诱导购买高价套餐,则其相关行为已经构成虚假宣传。


对于消费者反映销售过程中,绿瘦顾问以严重后果或恶性案例“逼单”的行为,杨律师指出,如果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经营者有虚假宣传行为的,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,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,依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执行;法律、法规未作规定的,由相关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、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,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以责令停业整顿、吊销营业执照。


最后,杨律师表示,消费者在购买减肥产品或服务时,首先要理性选择适宜自身身体条件的减肥产品及服务,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之前要充分了解该产品(服务)的具体信息,内容以及相关禁忌;此外,消费者还要提高辨别虚假广告的能力,避免因为轻信相关宣传上当受骗。在购买相关产品或服务后要保留好相关支付记录、发票等凭证。



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(舆情观察网):绿瘦被指“套路营销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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